【投委會話你知】用利是錢來學理財 4大觀念養成小富翁
在現今電子貨幣盛行的年代,孩子親手接觸金錢的機會愈來愈少,父母不妨參考以下的建議,趁孩子在農曆新年親手拿著利是錢之際,與他們上一堂新春理財課。
1. 財分三份
4- 6歲小朋友:
教導子女所收到的利是錢或零用錢不可以全數拿去買東西,而是應該將一部分儲起來。
7-11歲小朋友:
鼓勵子女實踐「財分三份」的用錢原則:即是將金錢分為儲蓄、捐獻及消費。可利用投委會「利是錢收支計算機」記錄所收到的利是錢,先撥出一部分金錢作儲蓄,再計劃分配如何分配餘下的金錢作消費及捐款之用。
2. 先儲蓄後消費
4- 6歲小朋友:
以簡單例子如保留一些糖果以後想吃時可再吃,去引導子女明白儲起利是錢的作用就是留待日後有需要時用。也可為子女準備錢罌,請他們將部分利是錢或零用錢放入錢罌,平日也可定時與他們數數錢罌內的金錢,體會儲蓄會慢慢增加。
7-11歲小朋友:
與子女用投委會「至SMART儲蓄手冊」,一起訂立真正屬於他們的儲蓄目標,鼓勵他們努力完成儲蓄大計,感受靠自己努力達到目標的滿足感,培養「先儲蓄後消費」的習慣。
3. 想要及需要
4- 6歲小朋友:
不妨趁子女吃全盒的糖果及小食時,教導他們認識「需要」及「想要」的分別。提醒他們「需要」是一些生活上的必要消費,例如吃飯、飲水等;沒有「想要」的物品,生活不會受到太大影響,可能只是短暫影響心情。
7-11歲小朋友:
可以例子如衣服,去引導子女思考它在不同的情況下是屬於「想要」或「需要」。舉例說:假如衣櫃已有稱身及不同款式的外套,但你想為新年買一件卡通人物外套,這件外套就是「想要」;如果在冬天時,你沒有足夠或稱身的禦寒外套,那就是「需要」了。
4. 與人分享
4- 6歲小朋友:
可以故事引導子女明白幫助別人會感到快樂,鼓勵他們將部分的利是錢捐給慈善機構。
7-11歲小朋友:
鼓勵子女訂立及實行愛心大計,讓他們決定捐助的對象,坐言起行將部分的利是錢捐出幫助有需要的人。
網上遊戲:錢家賀年三件事 (附粵語配音)
一家大小挑戰網上理財遊戲,看看誰人最叻包利是?誰人計算全盒小食價錢快而準?誰人的賀年籃接到最多的「需要」大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