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慧幼苗】孩子出現受虐後徵狀 家長要當心
虐待兒童指對18歲以下人士作出或不作出某行為以致兒童的身心健康發展受危害或損害,種類包括身體傷害、心理傷害、性侵犯或疏忽照顧,均會某程度影響兒童的身心健康和發展。防止虐待兒童會的專業社工分享以下孩子受虐後可能出現的表徵和狀況,藉此增強家長相關知識及敏感度,防患於未然。
香港虐兒個案屢見不鮮
在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間,防止虐待兒童會共接獲1,142宗熱線舉報及諮詢服務,當中涉及懷疑虐待兒童個案達144宗,涉及174名兒童;在165名懷疑施虐者中懷疑施虐者是家庭成員的個案佔6成半,而3至8歲兒童是受虐的最高危組別。家長必須正視及保護孩子的安全,時刻留意孩子在身體、行為或情緒上有否出現異樣,以及正確的處理方法。
身體受虐徵狀
「母親回家後看見兒子汗流浹背又不願意脫衣洗澡,在追問下才得知兒子被父親拋到沙發,令兒子肩膀骨折……」
「長輩罰孩子跪「地主」,每次要跪數小時,令孩子雙膝紅腫不能走路……」
以上都是一些身體傷害的例子,導致孩子的身體創傷。家長平日要留意孩子的面額、手臂、大腿或臀部有沒有一些被人用手或物件,如藤條、皮帶等所造成的明顯傷痕;以及一些不尋常的傷勢,例如肯定或合理懷疑非意外造成的骨折、瘀傷、燒傷、燙或熨傷等。
另外,家長亦要保護孩子免受性侵犯,如男孩子表示小便痛楚或陰莖有瘀傷;女孩子感到下體痛楚或痕癢、發現陰部或肛門出現瘀傷、撕裂或流血,又或孩子的內衣褲被撕破或染血,便可能是受性侵犯造成,家長必須提高警覺,若懷疑孩子遭受性侵犯,就要盡快尋求社工或警方協助。
情緒及行為異常
孩子受虐待後,除了身體出現異常表徵之外,亦可能出現情緒和行為的問題,例如感到不安和恐慌、害怕獨處、失眠和食慾不振、不願意上學、不信任人、學業成績退步,甚至被觸碰身體時反應激烈、以及非常抗拒接觸某人或去某個地方等,例如曾有女孩向媽媽表示不想上興趣班,最初媽媽不以為意,直至小女孩在學校上性教育課後,才向媽媽透露自己曾被導師撫摸下體。
冷靜後再細問
當家長發現孩子被傷害或虐待時,切勿表現激動,否則可能嚇怕孩子或令他們感到擔心或自責。家長宜深呼吸數下以平伏心情,再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向孩子表示:「爸爸(或媽媽)好關心你,這裏好安全,你不用擔心。」然後慢慢細問孩子最近發生的事情及傷勢的由來,過程中家長要耐心聆聽孩子的說話及不要質問孩子,以免他們再次受到傷害。假如孩子不想透露,家長亦不要勉強,應盡快尋求專業社工的協助,共同商討對策及解決問題,幫助孩子走出受虐待的陰霾,健康快樂地成長。
以上資料由防止虐待兒童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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