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11月起8歲以下兒童坐私家車須用束縛設備 運輸署:司機須負責任

運輸署今日(22日)提醒家長、監護人或私家車司機,選購和使用適合兒童身形並符合標準的兒童束縛設備(如兒童安全座椅),以減低在交通意外中死亡或重傷的風險,加強保障兒童乘車安全。

運輸署總工程師/道路安全及標準研究胡建國(左)和高級工程師/道路安全傅承志(右)向市民講解在私家車上如何配置兒童束縛設備。(圖片來源:運輸署)

8歲以下兒童身高不足1.35米需使用兒童束縛設備

由今年11月1日起,8歲以下兒童除非身高達1.35米,否則不論坐在私家車前排或後排座位,均須強制使用兒童束縛設備;8歲或以上兒童或身高至少1.35米的乘客,則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或佩戴成人安全帶,否則司機不得在任何道路上駕駛私家車。

運輸署發言人指出,家長、監護人或接載兒童的私家車司機在選擇兒童束縛設備時,應以產品適用的身高及/或體重範圍為首要考慮,並留意產品是否註有顯示符合國家或國際認可標準的標記。如有疑問,應向製造或零售商查詢產品標準,以確認符合法例要求。

(左起)「安全帶調節器」、「穿戴式安全約束背心」及「兒童增高座位」。(圖片來源:運輸署)

網約私家車司機須負責任

若家長帶同兒童乘坐網約私家車,則安裝兒童束縛設備是司機的責任。運輸署總工程師胡建國指,大部分涉及兒童傷亡的交通意外均在私家車中發生;他又提醒,市民選擇兒童束縛設備時,應該選擇符合法例要求的標準產品。

運輸署已推出兒童束縛設備專頁Agent T Facebook專頁亦推出懶人包,詳細介紹法例要求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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