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慧幼苗】觸得到的目標

「今次考唔到100分,好唔開心。」

「我幅畫無貼堂,唔想再學畫畫。」

「砌來砌去都砌唔到啲積木城堡,我唔玩喇!」

對很多家庭來說,以上情況也許是「家常便飯」。出現以上情況,可能是因為家長或孩子當初訂下的目標著實「高不可攀」,所以當遇到失敗時,孩子便會感到很強的挫敗感,最終只能放棄完成目標,甚至失去了學習動機。因此,要提升孩子的學習動機和自信心,不妨由最容易達成的目標作始,循序漸進地將目標「升級」,讓孩子能不斷提升自己,逐漸把理想達成。

五大訂立目標原則

我們往往會訂立不少目標,但當驀然回首,也許會發現「目標」或「理想」說得響亮,為我們帶來不少憧憬;然而,當時間久了,我們因追求目標而筋疲力竭,最後可能中途放棄。數算每個落空了的「目標清單」,心裏不免會有點唏噓,同時害怕再訂立新的目標,也會「重蹈覆轍」。對孩子而言,訂立目標有助他們找到努力的方向,讓他們的生命更有動力及更充實,所以與其逃避,倒不如嘗試訂立具體而可實踐的目標,讓孩子在成長和學習中更易獲得成就感,從而提升學習動機。

學者George T. Doran於上世紀八十年代提出「SMART原則」,指出五大訂立目標的原則,從而讓人循序漸進地達成目標。根據這套理論,一個好的目標必須具有五個重要元素:具體明確(Specific)、可量度(Measurable)、可達成(Achievable)、相關(Relevant)和有時間限制(Time-bound)。

 

訂立「可達成」的目標

要提升孩子的學習動機,不可或缺的是「可達成」原則。有些孩子為了激勵自己,一開始會將目標訂得很高(如在多個科目考第一、每天要溫習多個課題等),但這樣往往會忽略了自己的負荷程度,最後很易以失敗作結。如遇上太多挫敗,有些孩子甚至對自己失去信心,不再努力追求學習。因此,目標必須是依據孩子的能力,以及考慮環境、時間等實際因素而訂立;否則,即使目標訂得再高,也只是徒勞無功。

以「提升英文科成績」為例,家長可以先訂立難度較低的目標(例如:每星期串五至十個生字、以三個月時間提升五至十分等),讓孩子先建立自我效能感,增添信心應對未來的挑戰,當達成目標後,才與他們討論會否進一步訂立更高的目標。

我們相信,每一位孩子都有學習的潛能——由牙牙學語,到口齒伶俐;由只懂爬行,到懂跑懂跳。作為他們的同行者,家長只要按着他們的步伐去訂立目標,必定能學有所成,在他們有興趣的領域上取得滿足感。

 

以上資料由青協家長全動網社工黃筠媛姑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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