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肯特郡一間小學為了確保父母準時接小朋友離開學校,推行一項新政策,就是要遲到的父母交罰款!
學校放學時間為3點半,只要家長3時40分後才接走子女,就需要交罰款,每5分鐘就罰1英鎊(約10港元)!學校表示那是用來補償被迫留下照顧學生的老師。
家長就似乎有點異議,有匿名家長表示震驚,並形容那是一項差勁的政策;亦有的指出這區比較貧困,不少家長...
埃多州婦女事務部立即介入調查,目前已經將祖母逮捕,並把呢位受傷嘅女童送往貝寧大學醫院進行治療照顧。
小朋友應該要受到大人嘅呵護與教導,但係呢位小妹妹卻遭受如此殘忍嘅虐待,希望小妹妹以後可以健健康康成長啦!
家長懲罰孩子的原則
1.以事論是
以孩子角度來講,最討厭父母偏離話題將陳年老帳翻出來算,所以,家長懲罰孩子時要一事一議,切勿搞牽連、翻舊帳。
2.點到即止
父母嘮叨太多,會讓孩子分不清重點,也會導致孩子耳朵選擇性「失聰」,對家長的話產生「0反應」效果,無動於衷,使訓教失去效果。
3.適當懲罰
懲罰過重容易引起孩子的對抗情緒,太輕了又不足...
但是在這之上都需要好好留意其方法,至少別造成反效果,更好的是能帶出正面的作用。
以下就是「面壁思過」的原則 :
1. 絕不可以關孩子在漆黑的房間
經常都會在報導等渠道知道有父母或老師會將孩子關這種漆黑的房間中,最後令孩子心靈受創,缺乏安全感。緊記,這不是懲罰而是一種「虐待」。
在任何的情況下,都必須要確保孩子不會受到傷害的大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