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園盡毁】 電動滑板車大爆炸
近期大熱的電動單輪滑板車,不少家長都有買給小朋友玩。每逢週末也總見有大小朋友在街上或公園裏腳踏電動滑板車。但市民購買電動滑板車前要宜三思,清晨時份,黃大仙彩虹邨一單位有電動滑板車冒煙起火,幸好無人受傷。
凌晨 2 時許,有人於出事單位內為於羅湖購置、約值 1,800 元的電動滑板車叉電,直至凌晨4時,突然「嘭」一聲巨響,隨後電動滑板車冒煙,估計是電池出現問題,於是立即拔掉叉電器電源,並立即通知家人及街坊馬上疏散以及報警求助。
據悉消防員接報到場後,立即派出一隊煙帽隊及開一喉灌救,同時又架起升降台向起火單位射水,約 200 名住客受影響疏散到附近安全地點暫避。
消防員於兩個單位內總共救出 7 名住客。火警約 25 分鐘後救熄。消防調查後,相信是單位近門口位置,一部兩輪電動滑板車充電期間短路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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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5 月,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曾向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有市民反映,他們最近多次看見有人在行人路和單車徑上駕駛電動單輪車。據悉,某些電動單輪車充電一小時後可行走 25 公里,速度最高可達每小時 16 公里,而市民可在某些商場和購物網站購買到電動單輪車。
馮檢基曾作出電動單輪車是否屬《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中「汽車」的釋義是「任何由機械驅動的車輛」所界定的汽車作出提問。
張炳良答覆指,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電動單輪車不能登記及領牌(見就第一及第四部分的答覆),因而不可在道路上行駛,但是政府亦注意到,電動單輪車可在室內或其他非道路地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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