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權益】守護毛孩的生命
我們還要聽多少宗動物被無辜虐待的新聞?牠們的生命也是生命,但怎麼這城市一直都欠缺保障弱小動物的法例?印度聖雄甘地曾有一句名言:「一個國家道德進步與偉大程度,可用他們對待動物的方式來衡量。」今天的香港,值得擁有更完善保護動物的法例,包括推動成立《動物保護法》及成立「動物警察」。
「動物警察」擁有調查、搜証及執法權,以往政府在回應民間聲音時,只草草回覆認為現行的制度行之有效,並沒有計劃設立動物警察,但近年有不少傷害動物的新聞,不少個案都不了了之,歸其原因為現行機制失效。在現行機制下,虐待動物案件只屬「雜項」案件,調查一般排序較低,亦只在受公眾關注的案件中,才會用上重案組處理。
成立動物警察不止於執法,最重要的訊息:是告訴那些躲在社會陰暗面的兇徒知道,香港社會不只保護市民,也會保護和重視動物的權利。任何侵犯動物的行為,與市民一樣,香港社會是絕不容許
爭取成立動物警察是起點,長遠來說,香港需要擁有一個更完善保護動物生命的《動物保護法》。
現行法例為《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是以英國1911年的動物保護法(Protection of Animals Act 1911)為藍本,於1935年生效。但我們不只需要防止人們殘酷對待動物,而是要確立對動物的基本保護。我們需要一套不只用作檢控殘酷對待動物事件,而更要能夠防止事件發生的法例。《動物保護法》不是憑空而來,英國、美國、澳洲、紐西蘭及台灣已經實行,目標是建立動物的基本權利,和人們對動物的責任。
另一邊廂,保護動物的訊息由教育做起是相當重要的,要建立社會對動物友善的氣氛,筆者其中一個建議是讓保護動物的訊息進入孩子的教科書裡,從小教育,也從小建立對不傷害動物的意識,其實動物友善政策的建議很多,只欠政府有沒有保護動物生命的決心。
正值特首選舉,未知有多少位候選人願意重視「動物權益」政策呢?動物雖無聲,但有不少熱心人都願意替牠們吶喊,願動物的生命在未來能獲得更完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