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走富戶】建議擁私人物業公屋租戶必須遷離

公屋供不應求已經是鐵一般的事實,因此公屋一定要給到真正有需要的人士手上,房委會會在近日開會討論公屋相關問題,當中建議公屋戶資產入息超過某個比現時更高的水平便需要搬離現在公屋單位而非現時的資產和入息超額才需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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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資產超額84倍及入息超額3倍才需搬離,新建議是只要入息或資產其中一個超額就需搬離

當局亦建議只要發現公屋戶入息方面超額三倍,有權要求住戶即時申報資產,同時只要在港擁有私人物業,亦需交還現有公屋單位。但根據以往資料,不難發現其實「富戶」人數應該不多,根據房委會數據,截至今年6月底,只有共約有2.6萬個「富戶」,佔整體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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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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