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法則】教孩子一起玩(下篇)
總體來說,就是大人要尊重孩子選擇分享的或不分享的權利。
1. 孩子的玩具
讓孩子決定要不要分享,凡是拿出來的,就是要分享。如果是邀請其他孩子到家裏來玩,可以在客人來之前和孩子討論,哪些玩具是孩子願意拿出來分享的。如果孩子不願意分享,就要先收起來。大原則是:只要拿了出來,就要分享給別人玩;如果孩子後悔了,可以收起來。慢慢孩子會懂得分辨哪些是願意分享的玩具,哪些是不願意分享的。
如果是帶出街玩的玩具,同樣要尊重孩子要不要分享的選擇。如果孩子不願意分享,小的玩具就收起來,大的玩具(如三輪車)就馬上帶回家,或者下次不能帶出門。這需要讓孩子練習去做決定。
2. 公共的玩具
基本做法是排隊輪流玩,大一點的孩子可以規定玩的次數或時間。例如盪鞦韆,可以數 40 下就要換人。
如果是小的玩具,只要離開孩子的手,別人就有權利去拿來玩。此外,每次只能拿一種玩具。如果孩子手上有兩件玩具,其他小孩也想要玩時,就要讓孩子決定哪一件玩具要留,哪一件玩具要讓給別人玩。
如果大人引導的規則夠清楚,孩子慢慢會學懂怎樣遵守規則。在孩子還不會時,重複一次又一次的同理孩子,幫他們說,讓他們有機會學習怎樣說和怎樣做。
孩子的需求被同理時,通常會比較願意分享。他們的需求有被尊重,通常也會慢慢學會尊重自己和別人。
這些孩子一起玩的情況,有時會令大人十分頭痛。如果大人可以學習同理和尊重孩子的需求,清楚地引導規則,則會成為非常好的教育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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