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本之法】四件事讓孩子不自殺
自殺,本為個體行為,原因基本分為內及外因;內因是遺傳基因特質,而情緒與大腦新皮層神經元分佈有關。而外因則是環境,也是後天部分,包括學習環境,同時亦關係到周邊人際關係的正負面狀態。現時大多數的討論都在針對外因,但面對相同外因的青少年多的是,那麼現時這現象主要便是根源於內因,亦即是大腦先天結構的關係。
而大腦先天特質由遺傳基因決定。當左右前額葉區有極端先天結構差異,抑鬱情緒容易累積,再配合充足的外因,便會導致嚴重後果。但所謂「充足」的外因,並不是一朝一朝一夕能導致嚴重後果,必然是長期累積的結果。可能從幼兒階段的親子關係開始,因此,作為家長必須首先確認孩子有否這些危險因子,以皮紋分析於孩子初生階段先行找出大腦先天結構,然後在孩子逐步入青少年期時,做以下幾件事:
1.清楚說明您的期望
特別是對認知型的孩子,在溝通時切忌只有對錯,要清晰說明您的期望與他們的行為之間的落差,重點要放到孩子的自尊心上,並明確界定家長自己的底線,最好別把單一行為訂作您的期望。例如:期望孩子主動分擔家務,原因是家長已把孩子確認為家庭中有能力貢獻的成員。家務分工可有彈性,但要注意「主動分擔」才是期望的核心,要多給孩子感受到家長對他能力的信任,遇到問題時必須針對「主動」這期望與因失去「信任」的失望來處理。
2.逐步增加孩子的責任
要讓孩子感受到自己的能力獲肯定及重視,逐步開放決策權並同時因應獲增加之權利而增加責任。這過程必須從小開始,特別是額葉區開始成熟的時期 (一般為7-10歲) ,對此時期的孩子來說,獲得認同比獲得禮物更有滿足感,這對額葉區成熟後 (約16歲-成年) 的人來說,右前額葉腦區會更活躍,情緒會更積極。
3.讓孩子承擔犯錯後果
能獲得重視是正面成長的要素,過程中亦需要把「責任」與「後果」拉上關係,主要是強化責任感。這裏應該不難理解,可是要小心的是別只將「後果」當成「懲罰」,否則便對責任感的建立做成反效果。「後果」並不必然等同「懲罰」,有時候因犯錯而失去重視物質或別人的信任也是重要的過程。承擔後果時少不免難過,家長可以安慰孩子,但不可以用其他物質作補償。
4.由「決策人」漸變成「顧問」
家長習慣為孩子做決策,原因是家長能以自身經驗為孩子選擇最好的,筆者之前已多次提到個別差異在決策上的影響,最好的做法當然是從孩子在幼兒階段先了解他們的大腦先天結構,再在成長過程中漸漸退出決策者角色,變成顧問。兩者最大分別是前者收集資訊來作決定,後果自己承擔;而後者則提供資訊讓孩子作決定,後果由孩子承擔。
減少外因,便是有高危內因的孩子也能減少自殺行為。家長們要注意。
圖片:`'•. Alw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