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童搭校巴無扣安全帶 運輸署:父母監護人或需繳罰款

運輸署早前(11月3日)公布,由明年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及私家巴士都必須為所有乘客座位安裝安全帶,包括專營巴士及學生服務車輛(即校巴)。如有關座位已裝設安全帶,所有乘客均需佩戴,違例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圖片來源: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乘客不分年齡 均需負法律責任

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區家傑早前於電台節目受訪時表示,學童若不佩戴安全帶,司機及保母不需負法律責任,又指「邊個坐落張櫈就要負法律責任」。運輸署其後發言指出,據《少年犯條例》,未滿14歲的兒童或14-16歲的少年人,若被控犯罪,法庭可考慮命令該兒童或少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代繳罰款,該條例適用於此類學生服務車輛乘客。言則父母、監護人或需代子女繳交罰款。

此外,所有學生服務車輛必須在2028年12月31日之前,在所有乘客座位加裝安全帶及保護式座椅,未能符合規定的車輛在該日起將不能提供接載學生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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