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遺失證件的離境新手續
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優化為香港及澳門居民遺失入境證件所辦理離境手續的新安排將於 1 月 11 日(星期一)實施。
在新安排下,若香港居民在澳門遺失入境時所使用的護照/旅遊證件/身分證明文件,且沒有其他證件可用作離境,除可繼續往氹仔北安出入境事務廳大樓辦理報失證件及申辦《遺失證件聲明書》手續外,亦可直接前往澳門外港碼頭或氹仔客運碼頭辦理有關手續,經核實身分後便可隨即辦理離境手續,此措施將減省當事人前往不同部門辦理手續的程序。但個案如涉及刑事情況(如證件被盜竊等),則有關人士仍須先往警務機關報案。
此外,如遺失入境證件的香港居民已登記使用澳門自助過關服務,有關單位在取得其書面同意後,會直接查驗系統核實身分。另如個案需經對方部門核實身分,港澳雙方亦同時同意加快處理有關程序。
同樣地,在新安排下,澳門居民如在香港遺失入境時所使用的護照/旅遊證件/身分證明文件,且沒有其他證件可用作離境,可直接前往香港上環港澳客輪碼頭或尖沙咀中國客運碼頭一併辦理報失聲明及離境手續。
如該澳門居民已登記使用香港自助過關服務,在取得有關人士書面同意後,入境處會直接查驗系統核實其身分而無須再經澳門當局核實有關人士身分。
實施優化安排後,兩地居民在辦理報失證件及相關出境手續會進一步簡化,處理時間亦會縮短。
現時,約有 150 萬名香港居民已登記使用澳門自助過關服務,而澳門居民已登記使用香港自助過關服務的人數則約有 22 萬。2015 年每月平均約有 50 宗香港居民在澳門遺失證件的個案,而澳門居民在香港遺失證件每月則平均約有 4 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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