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 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 今日派發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參加 2014/2016 派位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應屆小六學生家長,將由今日(12 月 9 日)開始透過其子女就讀的小學,收到兩份《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
學生如就讀於不參加派位的小學(包括合資格的新來港兒童),他們可前往教育局學位分配組索取有關申請表。
發言人表示,家長如欲為子女申請官立、資助、按位津貼中學及參加派位的直接資助計劃(直資)中學的自行分配學位,他們必須填妥申請表,連同學校所需文件,在 2016 年 1 月 4 日至 1 月 20 日的學校辦公時間內直接交回有關中學。
「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不受地區限制,但家長選擇學校時應先對學校有充分的認識,了解學校的辦學理念、傳統特色、收生準則、班級結構及其發展和運作等,以衡量學校能否配合子女的能力、性向及興趣,從而作出適當的選擇。」
家長收到的兩份《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分別印有「選校次序 1」和「選校次序 2」。「選校次序 1」代表學生的第一選擇,而「選校次序 2」代表其第二選擇。
在任何情況下,小學及中學不得向學生或家長查詢其選校次序;而申請人及其家長亦不應向學校表明其選校意願。
此外,家長切勿向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遞交申請表,否則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作廢。
發言人又提醒家長,中學須按規定預先公布收生準則及比重、可供申請的自行分配學位數目以及其他所需文件。學校可以安排面試,並會通知申請人有關安排。
「成功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的學生,不會經統一派位獲分配學位。因此,家長應只向屬意的中學提出申請。教育局會將學生的選校次序和學校的正取及備取學生名單作配對。如學生同時獲兩所申請的中學取錄,將會按學生的選校次序分配學位。」
家長如需查閱接受自行分配學位申請的官立、資助、按位津貼中學及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名單及其可供申請的自行分配學位數目,可參閱《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有關手冊會於今日派發給各小學,以及透過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及二十四小時自動電話查詢系統(電話:2891 0088)發放。
家長如對申請自行分配學位有任何疑問,可向子女就讀的小學徵詢意見,或直接向申請中學查詢。
如有一般查詢,家長可與教育局學位分配組(中學學位分配)聯絡(電話:2832 7740 及 2832 7700;地址:九龍觀塘偉業街 223 號宏利金融中心 2 樓 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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