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咁嚟】幼稚園超收報名費92.5倍
36所獲批幼稚園報名收費情況
截至今年十月,這36所獲批收取超額報名費的幼稚園,報名費介乎在$50-3700!即超標準$40足足92.5倍。當中17所幼稚園收取1,000 元( 上 限 之 25 倍 )或以上的報名費。在36所幼稚園中, 30所是國際幼稚園,它們以外語授課或提供非本地課程,所收取 的報名費介乎300元至3,700元。餘下的 6 所是本地幼稚園,它們提供本地課程,所收取的報名費均在90元水平或以下。
違規情況
報告更發現有不少幼稚園在沒有獲批准的情況下收多於$40的報名費,,教育局曾處理18所幼稚園涉嫌違規收取超限報名費的個案。經了解和查證後,其中16所幼稚園的個案屬實。
申請超額報名費用的主要原因
根據教育局解釋,大部分幼稚園報名費主要用於:
-聘請額外行政人員
-整理報讀生的資料
-印刷及派發報名表格及相關學校刊物等
-為報讀生安排/聘請專業人員作出評估
-與家長面談
-舉辦校園導覽/資訊日
-設立網上報名電腦系統及其後進行保養及維修
-整存報讀生的資料庫
-設立網上繳費系統等
教育局審批四大漏洞
1.沒有質疑收取高昂報名費是否有牟利成份
本署在教育局審批申請的檔 案發現,有一所國際幼稚園 (「幼稚園 B」)向教育局提供上一個學年的報名人數及詳細收生開支資料,以申請收取未經批准的超限報名費。單看該些資料,
幼稚園B所收取的報名費收入總額已遠超其開支成本,有過百萬元的盈餘,但該局未有質疑該幼稚園的報名費是為抵償收生開支,抑或是藉以牟利,便批准其申請。就該筆盈餘如何處理,教育局全無過問。
2.沒有嚴正處理超收報名費的個案
即使教育局發現有幼稚園未經批准超收報名費, 亦不會要求園方把多收的款項退還給所有報讀生的家長,除非有家長表示不滿,否則該局不會主動作出跟進。對於不知道可要求退款 的家長而言,實在相當不公道。
3.沒有質疑人手開支的計算方法
一般而言,教職員受聘於幼稚園工作,處理收生事宜是份內事。
如教職員是在辦公時間內處理收生事宜,又或者僱傭合約註明其職責包括收生事宜,而園方根本上沒有提供額外酬,絕對有可能該些教職員的薪酬可能已算入幼稚園的日常收支帳目,園方的學費及其他日常收益已足以抵償其薪酬支出。
4.準則不一、方法粗疏
雖然教育局聲稱會對申請超額報名費幼稚園作以下評估:
(1) 幼稚園所估算/申報的項目開支是否合理;
(2) 所收取的報名費有否牟利成份;
(3) 由報讀生家長承擔園方在處理報名申請的行政成本是否符合「用者自付」的原則;
(4) 其他類近幼稚園的情況,以審視有關開支和收取費用是否合理。
但申訴專員公署發現教育局並無既定的具體審批準則,以致不同職員審批申請個案時出現不一致的情況,亦導致未能準確評估幼稚園所估算/申報的項目開支是否合理!
參考:申訴專員公署
圖片: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