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購買】「Slim fast」減肥產品含禁用西藥
衞生署呼籲市民不要購買或服用一種名為「Slim fast」的減肥產品,因為該產品被發現含有未標示及被禁用的西藥成分,服用後可能危害健康。
名為「Slim fast」的有減肥產品兩款包裝(如圖),衞生署呼籲市民不應購買或服用含有未標示及被禁用西藥成分的減肥產品。
衞生署早前根據情報,從一名互聯網賣家購得上述產品樣本化驗。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有關產品樣本含有「西布曲明」。衞生署的調查仍在繼續。
「西布曲明」屬第1部毒藥,曾用於抑壓食慾。由於該藥會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因此自2010年11月起,含「西布曲明」的產品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有藥劑製品均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的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售賣。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品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衞生署發言人說:「要控制體重,市民應注意均衡飲食及做適量運動。在服用藥物以減低體重前,應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有懷疑或服用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